北京有关部门1日公布的一项投诉分析公示显示,电视直销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。
据北京市工商局“12315”、北京市消费者协会“96315”两条投诉热线统计,9月份共受理涉及电视直销服务的投诉144件,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.25倍。其中外地消费者投诉115件,占投诉的79.86%。投诉商品以手机居多,依次是内衣、手表、项链、无烟锅、吸尘器、玩具等日用品,丰胸、祛斑、生发等美容产品,药品及医疗器械,数码产品。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为产品质量问题和拒绝退换修等售后服务问题。
外地一名消费者在电视广告看到一款A品牌祛斑仪,通过电话从北京订购了一台,几天后便收到快递公司送来的包裹。消费者签收后发现包装内的产品为B品牌祛眼袋仪,并非自己订购的产品。当即与快递公司联系,对方称
收货人名称、地址没错,产品有问题应找销售商。销售商开始态度诚恳,认可自身失误,并承诺尽快为消费者更换产品,但更换的产品迟迟没有送到消费者手中。
还有一位消费者通过电视直销看上一款新手机,广告称此款手机具有防水功能,价格仅需千余元,但消费者购买后,手机因着水无法正常使用,要求退货却被对方以使用不当为由拒绝。
据专家介绍,电视直销虽然方便快捷、价格优惠,但也存在消费风险。消费者通过广告内容无法全面了解产品的性能、使用效果和副作用,更不能像现场购物那样进行多种产品的比较,往往使用后才发现产品达不到预期效果
或与广告宣传不符。同时,电视直销均采用送货或者邮寄方式交付,消费者需先交钱再拿货,一旦发生问题,更换、退货时消费者失去主动权,售后服务缺乏保障。此外,电视直销打破了购物中的空间限制,解决异地购物纠纷时,不仅加大了消费者投诉成本,也增加了调解难度。
专家提醒消费者,对电视直销保持平常心态,不要轻信广告中的承诺,客观了解产品信息;尽量选择当地有代理或销售点的经销商,一旦发生纠纷,可就近解决;收货时先验货再付款,并试用主要功能,对存在瑕疵、损坏、功能不全等问题的产品拒绝付款;保留订购单、发票、汇款单等相关票据,要求商家在保修单或发票上加盖经销商公章,并书面落实经销商的口头承诺。
责任编辑:陈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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